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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我说:“没空照顾,一年里好几个月不在家,而且阿拉斯加也太大了,吃得多也拉得多,吃得多尚可接受,拉得多太可怕了……万一我出门的时候猪熊不遛狗,家里就会变成……”
林泽生怕我描述出什么画面感太强的场景来,果断打断我,建议道:“有小的,你可以买个哈士奇,哈士奇和阿拉斯加长得一模一样……”
我:“……”
林泽:“……”
林泽道:“好吧,虽然哈士奇会拖着人跑,不过你可以边骑自行车边遛它,把绳子拴在自行车上。”
我曾经试过一次这么遛哈士奇,不过我没有告诉林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自行车被哈士奇拖倒,倒下来以后再被它拖着,在路上哐哐哐磕磕碰碰地自己跑了。
“呃……”我说:“阿拉斯加要两千吗?”
林泽说:“一千多吧?我不清楚,这只狗是蓉蓉送的,它爸爸还是赛犬。”
“哦?”我瞬间又知道有料爆了,说:“上次的故事讲到一半还没讲完呢。”
林泽:“才一半吗?”
我:“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吧,你先说这只狗的事。”
林泽说:“狗其实是郑杰的,他后来在南坪买了房子,蓉蓉帮他设计装修,送他这只狗,我们一起养了一段时间,它刚来我家的时候只有这么大……”林泽比划了一下,对比这只大狗,我可以想象得出幼年的阿拉斯加确实很可爱,林泽又说:“他想让我快乐点,有只狗,可以分散一下我的注意力。那天司徒烨给我打电话,郑杰都在旁边听着的,那段时间里,我就觉得……”
我诚恳地说:“好累,不想再爱了。”
林泽点头道:“对,后来,我喜欢了郑杰,这是我第二次喜欢他了。你知道第二次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
我摇了摇头,这么说起来是件很奇怪的事,但认真想想,也是很有趣的经历,第一次,学生时代爱上郑杰,被彼此的外表,性格所吸引,一起长大的过程里逐渐就不爱了,在后来的某一天里,又爱上了,这一次的爱一定与容貌,性格等等无关。第一次对他的爱,以及第二次对他的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我说:“我虽然没碰过这种事,但也觉得不难理解,你和他现在还当朋友吗?”
林泽说:“你先听我说完,这个事情非常复杂。”
那段时间里,林泽彻底陷入了疲惫状态,他曾经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哪怕是一点点。
年少时觉得自己的世界与生活,能够因个人的努力而一点一滴的改变,只要心态积极,一切都会改观。但司徒烨的事几乎令他再提不起心情去爱任何人了。
他甚至想过以后是不是也要学杨致远一样去结婚算了,当个女人眼里的丈夫,孩子眼中的父亲。
那天他接完司徒烨的电话之后,沉默地躺在床上,郑杰看完电视,进来给他关上灯。
后来林泽拖泥带水,一脸疲惫地去上班,到主任办公室去解释司徒烨的事,之前司徒烨离开,林泽还抱着能找到他的期望,告诉主编司徒烨还在休病假。接完电话的第二天,林泽只得说司徒烨要回老家结婚了。主任和主编都一反常态地没有多问,说走了就算了。
林泽有点奇怪,按道理说,主编至少也要骂几句,但大家都像约好了一样,谁也没有在林泽面前提司徒烨。林泽后来逐渐明白了,他和司徒烨的恋情,整个报社都知道了。
应该是那个听到他和司徒烨吵架的记者说出去的,说不定连对门的女报编辑们都知道了。报社是最八卦的地方,主任,主编等人居然没有对此表任何看法。林泽心里既难过又有点感激,对这种沉默的感激。
他开始庆幸自己进了一个好单位,谁也没有议论他,至少没有当面议论他,就算私下议论,应该也是觉得他不容易的态度,而不是“我们报社的林主任居然是个gay还跟下属搞在一起结果被甩了哦我跟你说!”的态度。
他勉强收拾心情,努力工作,希望能忘记这些事。然而司徒烨实在占据他太多的生活了,不是想忘就能忘的。如果只是爱人,那么认真工作确实能暂时抛到脑后,但林泽每天要采访,要做专题,要用照片,要开车——这些都与司徒烨有关,他已经在林泽的生活里留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车还停在北城天街后面的停车场外,没有开回来,车钥匙还放在林泽家。
林泽的心很累。
周五他下班后只想回家去睡觉,郑杰却等在楼下。
林泽有点意外,说:“钥匙忘带吗?”
郑杰笑着说:“没有,去吃饭撒。”
林泽嗯了声,跟在郑杰身后,本以为郑杰约了女朋友,要和蓉蓉一起吃饭,但他们在观音桥出轻轨,郑杰买了团购券,两人就去吃涮涮锅,蓉蓉没有来。
林泽卷起袖子挟菜,问:“吵架了?”
郑杰茫然道:“没有。”
林泽点了点头,又问郑杰最近处得如何,于是郑杰开始眉飞色舞地给林泽说他的恋爱,说蓉蓉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喜欢他,然后说蓉蓉是小笨猪……林泽笑着听,在郑杰的恋爱里感受快乐,郑杰说着说着意识到了什么,忽然有点犹豫。
这个举动林泽几乎能直接感觉到,那是长期相处,两人犹若亲人般陪伴许久后,具有的感应——郑杰意识到自己说得有点过度兴奋了,怕他的恋爱影响到林泽的心情。
去死去死团每年情人节和七夕走在路上都恨不得把干柴烈火队的拆散再拖去游街正是这种心态。郑杰那副说到一半语毫无征兆地放慢,吞吞吐吐的表情看在林泽眼里,险些害林泽的啤酒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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