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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番外 鬼畜男的内心 上(第2页)

于是,她跳了,果然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如此鲜明,如此生动!有时候,我不禁诧异,她的脑袋中到底装了些什么,为什么会和我所认识的女人思想相差那么多?这种时候,她不哭着求饶,反而还微笑地看着我。那一刻,高高在上的人仿佛是她,而不是我!难道她的身体不正在经历痛苦吗?这么一个纤细的人,到底哪里来的勇气?

我不喜欢这种所谓的无畏精神,于是,我要磨掉她的棱角,如果她还没有认清自己的处境,那我不介意再帮她一把。

我们不停地扔着酒杯,地上的玻璃渣越来越多,她的脚上满是血,把地板都染红了。其他女孩都哭着求饶,只有她,镇定地看着我,咬着唇,倔强地不肯低头。可是,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斗得过我们?

简妮摔倒在满是玻璃渣子的地上,满身是血,一脸狼狈。但是,这样还是不够,我要的东西是她藏的很深的宝贝。

见折腾地差不多了,我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脸蛋,告诉她,从今往后,只要她求饶,我就放她一马。但我自己知道这只是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承诺,我要得到的只是她的自尊,当我得到了它,这玩意就会变得一文不值。

可简妮,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她拒绝向我妥协,一直吊着我的兴趣,竟让我有些不舍得动她。

在我心里,她确实不是女囚,而是我的宠物,时不时的取乐一下、让这无聊充满暴力的人生偶然也温馨一下、让我也感受一下那本该属于弗雷德的所谓的爱情!哈哈。

有一天,我正坐在花园里闭目养神晒太阳,然后一股清风扫过。睁开眼睛一看,是简妮。她站在那里晾衣服,清风吹动,长飘扬,显得尤其美丽。金色的阳光将她眼眸中的神采全部都照出来,满满的都是灿烂的色彩。

那一刻,我心一动,突然想狠狠地欺负她一下。于是,我抛开烟斗,抽出枪拉上枪栓,对着她所在的地方射出了一枪。

我不想她死,当然没有对准她,倒下的是从她身边路过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囚犯。剧烈的枪声将她吓坏了,她猛地回头,眼中染满了恐惧,然后死死地瞪着我。

简妮,果然和别人不一样,就连一个害怕的眼神,也是如此的生动。见她看我,我回她一个笑容,带着恶作剧的微笑。我叼起烟斗,将枪口对准了她所在的位置,然后扣动扳指。

听见枪声,她惊慌失控地尖叫着四处逃避,想要躲避我的枪弹。拿她当活靶子练习枪法,可真有趣呐!

真是一个倔强的女孩,无论如何被我逼上绝路,她都咬唇不肯求饶。好吧,我承认,她是正确的,因为她的倔强,我才留下她的命,一旦被征服了,她和其他的囚犯就没有半点区别了。

我正沉浸在这个游戏之中,突然后颈一凉,金属的触感紧紧地压住我的血管,有人站在了我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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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鬼畜男和太保哥,只能留一个活着,你们会选谁呢?

谁的人气高,留谁。哈哈哈,一脸坏笑地遁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大家的留言,感叹万千,果然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啊。

那我也出一道难题

如果鬼畜男和太保哥,只能留一个活着,你们会选谁呢?

谁的人气高,留谁。哈哈哈,一脸坏笑地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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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茨,你是没有心的魔鬼,你怎么会懂痛!

简妮的尖利的叫声刺穿了我的大脑,我倏然从梦中惊醒,从床上翻身坐起。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简妮就在我身边,像往常那样时不时地鄙视我、和我拌嘴。可当我睁开眼睛时,房间里除了漆黑的一片,什么都没有。

是的,我射死了她。什么都不会留下,因为我已经为自己做了最武断的决定。白天那一枪,断绝了所有的退路,我不允许自己后悔,一切都没有回头的余地。

向来如此,一旦认定,便义无反顾,无论对错。这便是我的性格。有人说这是极端、有人说这是变态、有人说这是阴狠毒辣、也有人说这是不择手段……但不管别人怎么说,我最终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到今天的上尉,我付出的代价和我得到的收获不成正比!所以我不甘,我誓要得到更多,这一条路,我要走得更远,即便路上的风景再美丽,都无法让我驻足回头。

十几年来,当我一步步变成这个人们眼中残忍、阴郁、冷酷、无情的刽子手之后,再没有做过梦。尽管我的手上沾满了鲜血,我自己的,别人的,但始终没人能够左右我的思想,更没有人能够进入我的梦境。可是,今天,梦突然有了色彩,梦中的人影是那么的鲜明。她的泪、她的血,这些明明都是无形的,却烙痛了我大脑中的神经。

出现在我梦中的人……是简妮!亲手被我送入黄泉的人。

哈,竟然会梦到她,这算什么?不过就上了几次床的女人。难道我还真喜欢上她了??

喜欢,这个字真是陌生。从未喜欢过谁,也不打算去动这个心思,因为无论爱情、亲情、友情都是累赘。我不想分心给任何人,所以不需要爱,自然也不奢望被人爱。我只想随心所欲地活着,在权势和利益的山崖中攀登到最尖峰。钱和权,它们虽然肮脏,却最忠诚、最真实,它们在让我感到满足的同时,永远不会背叛。

一度,我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而生存着。可是,突然有人动摇了我的信念,而这个人就是弗雷德!

弗雷德是我儿时的死党,不过那只是曾经,现在,我俩处于一种微妙的立场。当我知道,他为帝国效力而获得了但泽勋章、甚至被晋升为了上校时,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嫉妒的狂。

我们为什么会成为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我俩同样卑鄙阴暗!只不过,唯一一点不同的是,他有一副温文尔雅的外表,总是迷惑着世人。

温柔?真诚?

哈,如果你拿这些词去衡量他,那你就等着被他玩死吧。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翻脸不认人;在危险面前,将身边的人推出去作为挡箭牌。在这一点上,我们惊人的相似。

十岁那年,我们一起坐船游莱茵。结果在罗蕾莱(地名)那边,船被湍流给弄翻了。我和他都会游泳,只有他五岁的妹妹不会。结果,他是怎么做的?

任由她在水里挣扎,敲打着船沿哭喊救命,无动于衷。爬上岸后,他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告诉父母会被责怪的,然后镇定地看着她在那里沉浮,最终难逃被河水吞没的厄运。

我至今都记得他那时的表情,冷漠镇定地令人吃惊。

如果我的血是冷的,那么他的就是黑色的,不管如何,我们都是一类人,在心狠手辣方面不分伯仲。

可是,令我极度不平的是,他这种卑劣的人竟然也会被人爱!而这个人是简妮。

在我坐上上尉这个位置以来,第一次被人打,被一个女人甩了耳光。而这个人也是简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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