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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过年,可是上海的码头上还是无比热闹的,毕竟很多人都打算在年前最后赚一笔。
如今船挨着船,一些两三分米宽的粗粗的木头扎成的踏板成了船和6地相沟通的桥梁,担着货物的人来回走着,因为分量很重的缘故走到中间的时候看起来就晃晃悠悠的,让旁观的人心里虚。
这两年,因为最初的时候开船赚得多,倾家荡产去买一艘船来开的人越来越多了,如今就有很多装满了货物却还没能找到买家的船停靠在岸边,船上的人直接从江里打水来做饭洗漱,总会留着一个人呆在船头等着需要货物的人过来买。
朱云轩看了一会儿那些完全不把狭窄的踏板看在眼里的挑货的工人,一转头就看到不少跟他差不多大或者更小的孩子,这些孩子的腰间都拴着一根绳子,估计是怕他们掉到江里去。
相比于这些孩子,他就算上辈子过的那些还算贫穷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了。
今天他们已经在码头上转悠了一天了,遇到了不少人,也看到了不少东西。不得不说,跟繁华的上海一比,这里脏乱的让人无法入目。
“喂,兄弟,要买表吗?”突然有个鬼鬼祟祟的人拦住了蒋勇,压低了声音问道。
蒋勇还没说话,对方就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手表:“这表来路不正,不过绝对是好东西,商场里面要买几千块,我一百块卖给你!”
“我不要。”蒋勇直接拒绝了,他对于销赃的人是没好感的。
“你不要手表?那金项链要不要,也是我……嘻嘻。”那人又拿出来一根女士项链:“四百块,你拿走好了!”
“这是假的吧?”拄着拐杖的孙凌笑眯眯地开口,他腿脚不便,不过拄着两根拐杖还是能走的。
那个向他们推销“赃物”的人脸色变了变,挤出一个笑容:“兄弟既然你们不要就算了……”话一说完,他就跑的没影了。
“那些东西不是偷来的?”蒋勇问道。
“有这样的小偷吗?那分明就是一个骗子,”孙凌开口,“那人一副这东西是我偷来的的样子,也就是想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骗钱罢了。”
“喂!刚才跟你说话的人呢?”突然,一个瘦瘦长长,嘴唇上方留着短短的胡子的人跑了过来。
“他跑了。”蒋勇开口。
“让他跑了啊……别人一跟我说我就追上来了,你们没买他的东西吧?”
“我们没买,你买了?”孙凌问道。
“不是我买了,是跟我合伙开船的人买了,他买了一双对方说是从那些进门要换鞋的人家门口偷来的高档皮鞋和一块手表,结果皮鞋是纸做的,手表用两天就坏了。”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开口。
“现在骗子很多,贪小便宜的事情是要不得的,”孙凌开口,“你是要去市里逛逛?”这个年轻人虽然穿着的衣服在他们看来很土气,可是明显打理的很干净,要是打算干活的话,弄脏了就可惜了。
“嗯,要去买点菜回来做饭,另外也要去买点糖什么的,就要过年了呢。”那个人开口。
“我们也要去菜场,一起去吧。”孙凌笑着开口,然后一路上就一直在跟对方搭话。
那个男人表面上倒是看不出是没来,结果竟然是一个话唠,从他十几年前拿鸡蛋到上海换粮票然后在上海买了便宜的米回家乡去卖到如今开船的时候遇到的各种事情,杂七杂八说了不少。
“你们不知道,昨天还有一艘外国人的船开过呢,那船可高了,我们看到外国人高兴,朝他们挥手,他们就扔了一包烟下来,后来很多人挤到那边的船上去了,一块儿朝他们挥手挥帽子,后来他们就扔下了很多罐头和香烟来,还有包装的很好的饼干……”
“真的?这样做不太好吧?”孙凌问道,脸色变了变,这样的事情给人的感觉就是外国人在逗他们……可是对着一群艰难讨生活的人,他又能说什么?
“是啊,所以后来码头上的警察就过来了,让我们把东西都还回去,我们这些人还都被搜了身,不过我已经打开了一个罐头吃了,里面装着的是甜滋滋的小鱼,还有人拿到的罐头里放着的是豆子,味道一点也不好……还有那些香烟,呛人的很,我们都吃不惯,”那个男人说到香烟,似乎也想起了这事儿,拿出一支烟就点上了,“跟我一条船的那个倒是个聪明的,他早早地藏开了一包饼干,说要带回去给丈母娘吃。”
这个男人买了一些肥肉和一些价格便宜的螺蛳青菜就回去了,孙凌则带着朱云轩等人去了菜场边上的一家面店吃面。
面汤是早就煮好的,要吃面店家就会下一些面等面熟了放进面汤,然后旁边放着荷包蛋鸡腿什么的,想吃什么可以加进去,每样都有一个价格。
不得不说,这面条味道真的不怎么样,估计就是胜在价格便宜,因此还挺热闹的,不少人都在吃荷包蛋面,只要两块钱就有一大碗。
除了码头,他们在几天时间里又去了不少地方,东方明珠塔自然也是其中之一。看得出来,孙凌也是希望他们能看看人生百态。
农历二月二十八的那天,朱云轩跟着孙凌和蒋勇回家去了,本来郑笑晴一家都留孙凌在上海过年,可最后孙凌还是拒绝了。
过年是非常热闹的,今年过年,朱家所有人都很高兴,朱成才夫妇是因为又有了一个儿子而且赚了不少钱,朱成功夫妇的原因也相似。
不得不说,朱成功真的是一个能吃苦的人,他不怕苦不怕累,卖肉虽然卖的不贵但是数量多,因此赚钱赚得也多,他脑子又是灵活的,拿了个绞肉机帮别人绞肉末给包子店送肉,又搭上了两家食堂,再加上平时有人请他杀猪杀羊什么的他也不会拒绝,平日里每天竟然都有三四十的收入,如今快过年了,他早起贪黑地每天卖四五只猪,每天赚五六十都算是少的。
在朱云轩看来,这样赚钱虽然赚的多,却也容易把身体弄坏了——朱成功这些日子可是连休息时间都很少的……可是这事儿他是不能劝的,真劝了,恐怕对方还会觉得他们眼红他家的收入。
朱成功常常忙不过来,冯仙也就每天早上会去镇上帮忙,帮他给包子店送肉给饭店送排骨绞肉末什么的,也就是她去了,朱成功才能闲下来喝口水吃点东西。
冯仙去镇上帮忙的时候,一般都会先把朱冬月送到自己娘家去,后来朱冬月四五个月大了点了,她有时候就会让王凤儿帮忙看着。
朱云轩以前上午都不在家,自然也不会知道王凤儿是怎么带孩子的,如今回家的时候正是上午,倒是看到了歪在一个红色的大塑料盆里已经睡着了的朱冬月和在旁边纳鞋底的王凤儿。
“奶奶,为什么不把妹妹抱去床里?”朱云轩问道,这种大脸盆他家也有一个,一般姜月秀洗床单洗被子的时候才会用。
“动她一动她就醒了!”王凤儿没好气地开口,他本来很喜欢朱云轩,可自从当初姜月秀生孩子的时候朱云轩咬了她一口,她对朱云轩就不怎么友好了。
“云轩!”姜月秀抱着朱云锦出来,对眼前的情况倒也习以为常了,王凤儿如今这么做,可比以前任由孩子哭将孩子放在坐车里身边塞满东西要好多了。
“妈!小锦!”朱云轩看到弟弟,连忙伸手要抱,他这个岁数,本来姜月秀是不让他抱孩子的,可是他一直抱得很稳,慢慢地姜月秀也就习惯了。
“小锦又重了!”朱云轩抱着弟弟,笑眯眯地开口,他跟着蒋勇锻炼身体,臂力可是不错的。
“那是,这孩子到哪里去都有人说胖。”小孩子胖了才可爱,姜月秀对此还是很得意的。
大年夜的时候,看到别人吃东西拼命地张大了嘴巴讨要,表情异常向往的朱云锦终于吃上了他人生的第一口米饭,然后他直接干吞了,吓得姜月秀将朱成才埋怨了一顿,然后她准备着的炒米粉终于派上用场了。
五六个月的婴儿,是应该吃点米饭了吧?另外吃鸡蛋也是好的……朱云轩在一边琢磨着弟弟的食谱,朱成才则难得地喝了点小酒,一家人异常和谐。
过了年,又到了走亲戚的时候,姜月秀家里什么都不多多的就是衣服,这时候自然也就天天穿新衣服出门了,这还不算,她还送了几件给姜成的老婆、自己的姐姐还有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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