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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还好啊,跟主人在一起,很自由。”
李停云:流浪嘛,除了自由,一无所有。
“饮食怎样?”
“还行吧,跟着主人,顿顿舔碗。”
李停云:这我怎么知道,饭都是狗给我做的。
梅时雨稍觉放心,也对,他又不是一只野狗,想来李停云那家伙也不会放任自家灵兽到处吃(哔——
随后,他又轻声提起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那这一世,你为什么不去找自己的主人呢?”
“我背叛他啦。”
李停云说得很轻松:“他奸猾狡诈,又坏又蠢,脾气不好,喜欢打人,还很抠门,跟着他只能舔碗,是吃不饱饭的。我顶讨厌他,所以,我也选择背叛。”
梅时雨抿唇不语,背叛啊……
背叛。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旺财衔着灵药一路狂奔,正在火急火燎赶往酆都的路上,突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那株包治百病的板蓝根都被他一口气甩出去几丈远。
旺财摇头晃脑地跑过去叼起灵药,满脑子都是去找主人,跟他摇尾巴,对他汪汪叫,围着他兜圈子,绕来绕去!在这之后,他还着急去见玄聿,逗猫玩儿。
心地单纯的狗子能有什么错呢?
他才不知道,他满嘴跑火车的主人讲话一点都不凭良心,居然无视他作为一条狗此生最最最宝贵的品质——忠诚。
狗不嫌家贫嘛,跟少年流浪的那些日子,他舔碗舔得很开心,他甚至觉得,只要跟少年在一起,他俩就算是去捡垃圾,也还过得不错嘞。
远比每天站在空旷的太极殿外面都得纠结先迈左脚会不会踩雷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好过得多得多得多!
但是,少年终究会长大,长成他越来越不认识的样子,冷酷,无情,杀人如麻,遍地仇家。
凡间说书人嘴里常常念叨着一句话:
千里搭凉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可从始至终,不管主人好还是坏,善还是恶,旺财都没有想过背叛。
他只记得,很久以前,有人对他说:“我可以是流浪汉,但你一定不会是流浪狗,因为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个碗舔……”
少年的声音逐渐淡去。
却在旺财的狗生里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
什么叫“背叛”?
在小狗的字典里,压根就没有这个词儿。
这也可能是天性所致。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狗子都会对人类不离不弃,就好像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猫咪都会平等地看不起每一个人。
……
良久。
梅时雨已然沉思良久。
李停云看着他,打开天窗说亮话:
“师尊,你当初又是为什么背叛那个人?”
“背叛……这两个字太重了。”
梅时雨轻声一笑,“我从来就没有归附于他,又何谈‘背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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