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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知微看了一眼,是山药排骨汤,拿勺子尝了一下,味蕾被刺激到了,鲜香四溢,“味道还不错。”
“我就说了,我属于做饭的天才,以后你的三餐我包了。”季循得到洛知微的夸赞,笑的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
“你这是霸道总裁沦为煮夫?”洛知微低头尝着,这是第一次尝季循的手艺,却不会吃不惯,还挺好吃的。
“在你面前,我什么时候霸道总裁过?”季循蹲在洛知微面前,看看她吃,心里觉得舒服的很,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就觉得心里很踏实,她喜欢吃自己的手艺的感觉让他安心。
不是有句话说,想要留住男人的心,就要先留住男人的胃吗?现在他则是要反过来了,想要留住微微的心,那就先留住微微的胃。
“不记得了?”洛知微瞥了季循一眼,那眼神充满了记恨,“周禹的事情,还让我求你呢,你好大的架子。”
当时的事情,洛知微可还记得呢,那时候两人初见,对对方都多有误会,像是两只刺猬一样,一碰到一起就互相扎对方。
“额,这个,那是我的错,我错了,微微你原谅我这一回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季循的手扒在桌子一角,蹲在地上,露出一双眼睛眼巴巴的看着洛知微,看的洛知微撇开头,不去看他。
季循要是知道自己有和微微和好的一天,就是打死他也不会说那样的话,那是他也是在气头上,谁知道微微会秋后算账呀。
“不过,微微,你那时咬我也是真下重手啊,你看现在还有一个印子呢。”
之后十几天嘴唇上都是一个疤痕,季母都问他是不是在外面玩女人了,他解释了好一番才半信半疑的,秘书看见的时候也是总往他嘴角瞟。
“活该,也不知道你是强吻了多少女孩换来的动作利落,是不是在发情期,见到女人就忍不住?”洛知微白了他一眼,“那时候你说了什么,要不要我复述一遍,我怕你忘记了,现在你倒是装的挺乖巧的,以前怎么就没有良心发现呢?”
越想洛知微越气,那时候她是为了周禹去求他,结果被他这么一欺负,现在想想还是很想揍人。
“我发誓,这四年绝对清清白白,别的女人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季循伸出左手指天起誓,“我要是说谎,那就天打五雷轰。”
季循说完了,可洛知微连个反应都没有,季循心想,不对劲啊,电视剧里面,一般男主这样发誓,话还没有说完,女主就温柔的捂住男主的嘴说相信男主了,怎么微微不按套路来啊?
“发誓有什么用,老天爷这么忙,才没空处理渣男呢,”洛知微瞥了他一眼,看见他左手上的东西,“这个戒指你为什么还带着?”
季循张开手,左手食指上有一个很简单的银色素戒,极其简单,看起来就像是地摊货一样,戴在季循的手上有些格格不入。
这是当初洛知微买的,买了一对,洛知微和季循一人一只,都是很简单的一个圈,只在内侧刻了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季循手上这只,刻的就是LZW,洛知微那只刻的是JX,那是洛知微用奖学金买的,很便宜,一对不到一百块钱。
那时候谈恋爱还是有很大的勇气,还年轻,并不像现在这样明白两个人谈恋爱根本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哪怕季循家很有钱,洛知微也没有觉得季循会嫌弃,就送给了他。
现在想想,洛知微觉得自己丢死人了,季循用的东西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哪里会戴这样一个不到一百块钱的素戒。
恐怕戴出去别人看见也会嫌弃的,拉低了季循的身价,后来两人分手之后,洛知微的那只戒指就不知道去了哪里,她以为季循也会扔了的,却没有想到还戴着,上次也没有注意看,这还是第一次看见。
“你给我买的,我一直都戴着。”季循摩挲了一下这个素戒,感情不能用金钱去衡量,这个戒指虽然便宜,却是无价之宝,没有什么可以替换。
这些年他一直戴着,一是忘记不了洛知微,二也可以挡桃花,有女人凑上来看见无名指上戴着戒指,都会识趣的离开。
“卸了吧,这么便宜的东西,太掉价了,你好歹也是一个总裁,被人看见也不好。”
洛知微心里酸酸胀胀,无聊的用勺子划拉着碗里的汤,有时候,洛知微觉得和季循相处久了就会发现,季循处处都透露着深情,她很怕会被季循说通,这么快就松懈下来。
“我没觉得掉价,也许这枚戒指放在普通人身上,那就是很普通的东西,可在我身上,别人只会觉得这枚戒指典雅大方,很有特色,谁敢怀疑它的价值?”
季循很自信,不过说的也是,有的人是需要靠衣装,而有的衣也要靠人,一件同样的东西,在不同身价的人手上就有不一样的价值。
“你还挺臭美的。”季循说的不错,世道就是这样。
“你的呢?”季循站了起来,拉过椅子坐下,第一次见的时候季循就注意到了洛知微的手是空的。
洛知微毫无愧疚的耸耸肩,“扔了吧,我一个黄花大闺女,戴什么戒指,早不知道被我扔到哪里去了。”
“……”季循无语的扯了扯嘴角,说了半天,也就感动了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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