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日,我与子煊悄悄地靠近了断肠崖,埋伏于四大凶兽附近。一念草虽是神出鬼没,但是,有凶兽的地方一定便是一念草的藏身之地。
我俩远远地便看见了那四大凶兽,侧有肉翅者是饕餮,虎身猪牙的是梼杌,身形飘忽敏捷者是混沌,额生金角的是穷奇,它们虽然各有特点,却是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令人一见心惊,吼声如雷,让人闻而胆寒。
我悄悄地祭起美人眼,以蓬莱秘传之心法缓缓催动,美人眼发出淡淡地青光,让眼前的一切像是铺上了一层薄雾。就在薄雾深处,四个凶兽徘徊不离之所,显现出一道明显的金光,说明有极具灵性之物在此,那便是一念草。
我腾空而起,身法快如闪电,瞬间出手,在一念草逃遁之前将它摘了下来。
然而,我虽然摘得了一念草,却已被四大凶兽发现了行踪,它们合力守护了一念草不知多少年,如今被我盗得,岂肯放过我。何况它们最是吃人嗜血,守着一念草寂寞清苦了这些岁月,如今难得有送上门的食物,一个个狰狞地流着口水,兴奋地狂啸着向我扑来。
我怕一念草有失,在四兽合力围攻之中将一念草抛给了子煊,他接过一念草的,眸中有掩饰不住的激动,同时,也引来了四大凶兽的合力围击。
我努力为他抵挡着穷凶极恶的凶兽,一不小心,便被混沌的利爪划破。我用力地将子煊推出了四大凶兽的合围圈,我的鲜血在他衣袖上染红了好大一片。
我看着他将一念草收好,以为他会过来帮我脱身,可谁知,他犹豫了一下,竟是转身便走。
上古凶兽的灵力惊人,便是一个已是劲敌,何况是四个。我被纠缠得越久便越是脱不了身,我绝望而又焦急地冲着他的背影大叫了一声:“子煊······”
他身体僵了僵,终是犹豫着停下脚步转身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中,有不忍,也有决绝!他什么都没说,也许他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此时的我,已经成了他的一枚弃子,而他的离开,已经用行动说明了他一切的决定。
子煊就这样走了,不顾我的生死,就连那份让我为之掏心掏肺,付出一切的爱,也成了一个笑话。
他走得飞快,因为他带着一念草,只要四大凶兽反应过来,定会对他穷追不舍。这样看来,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已是最大的奢侈。
我真傻,竟然傻到会盼着他来救我脱身,古往今来,这三界之中还从来没听说过能从四大凶兽嘴下生还之人,他既已得到了一念草,又怎会再自涉险境。
他决然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悲,我曾经拼尽全力爱着的人,原来并不爱我。
我爱过他声声唤我时的温柔,我爱过他抱着我时的情意缱绻,可我现在才知道,我爱得有多傻!
心痛让我的动作慢了下来,我被身形最为敏捷的混沌咬住了左臂,它用锋利的牙齿连撕带扯地咬下我一大块肉来,露出了森森的白骨,血流如注,可我竟然没觉得有多疼,可能是因为心痛得太厉害。
我疯了似地提着银魄向它砍去,我想那时无论谁见到我,都会以为我疯了。我的脑中在没完没了地闪现着子煊留给我的回忆······
他在碧海蓝天的沙滩上,轻轻地对我说:“你记好了,我叫凌子煊,是魔界的六皇子。”
繁星满天,他对我说:“我很喜欢这里的夜空,这里的海,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里的人。”
如烟的雨幕中,他紧紧地拥着我,声音低沉而温柔:“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
也许,他是真的曾经爱过那玉屑银末,碧波清澈,也许,他真的留恋过那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明净,可最终,他贪恋的仍是王权富贵,他选择的,仍是至尊荣华。
有多爱,便有多恨,如今,我便将这些恨疯狂地发泄在凶兽的身上,也许此刻我自己更像头凶兽,张牙舞爪,不知畏惧,混沌便是这样被我活活砍死的,它死的时候,我自己也浑身是血,伤痕累累,血迹斑斑。
混沌死的时候,我累得快要脱了力,我从心痛中渐渐地清醒过来,如果我再不改变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最终的结果,就真的是不要命了。而我一定要留着这条命,我要忘了那个负我之人,好好地活下去!
混沌的死,让饕餮、梼杌和穷奇露出了悲伤之色,我猜想这些凶兽于漫长的岁月之中已经极具灵性,甚至有了些人的情商,便故意一面对着梼杌做鬼脸,一面大骂它“獐头鼠目,奇丑无比”,复又向着穷奇伸了伸大拇指,夸它“龙行虎步,英雄豪杰”。果见穷奇露出得意之色,被梼杌追着乱咬。
趁着穷奇与梼杌内斗,我和饕餮玩起了“捉迷藏”。饕餮十分聪明,我躲着不出来,它便也隐身不动,此时,谁先暴露身形,都必将受到致命一击。我拔下根发簪,捏了个诀,将它放得大些,抛了出去。发簪反射出的光芒让饕餮以为是剑光,于是它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向着发簪凌空而出。它那对肉翅在地面投下巨大的阴影,暴露了它的位置,我抓准时机,银魄出手,狠狠地插入了它的前胸,一剑毙命。
我先怒斩了混沌,后又诱杀了饕餮,最后我偷袭了梼杌,当梼杌受了我致命一击之时,它最后一个反扑,银魄被一击脱手,飞到了崖下。四大凶兽中,只剩下个穷奇。它此时形单影只,烦躁不安,我亦是精疲力竭,连剑也没了,再也打不下去了。
最终,当我一个躲避不及,那穷奇便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只一口,便将我吞进了它的肚子里。
这是一个能让人压抑到绝望,又被绝望逼疯的地方,黑暗,潮湿,憋闷,狭窄,我没办法呼吸,即便呼吸,也只闻到血腥和恶臭,四周都是让人见之欲呕的墨绿色液体······
我从小娇生惯养,爹娘并不曾让我吃过半点苦头,这一刻,我想过死。可是到头来,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心志让我始终倔强地试图绝处逢生。
穷奇每日里用它体内的灵力来折磨我,我也拼命地用自己残余的灵力去折腾它,我一日不死,它痛苦一日,它一日不亡,我便多困一日。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被困于穷奇的腹内,一过,便过了二十年。
read_xia();
甜宠1v1萌娃军婚前世,她心比天高,她眼高手低,她嫌贫爱富,她作天作地死后,看到丈夫儿子悲惨一生,终是悔恨不已。魂魄受七七四十九之酷刑,她终于求得重生。这一世,她定好好做人,哄男人,宠儿子,打造一个幸福美满家园。手握系统一个,给她无限助力。儿子不像前世那般成了混混,无所事事,而是子承父业,参军报效国家。丈夫不像前世退伍成农夫,种田教子,而是军中佼者,6军师长。最重要的,是她被全家捧在手里,疼在心里,好不幸福!某天,男人漠然看她不睡?请你明白,你是妻子。罗宝珍陈营长,你的意思我明白了。难道是你妻子,就要满足你?那陈营长,让你失望了,暂时不伺候哦。且看臭男人怎么变香吧。反正后来的罗宝珍觉得这汉子贼香,懂的都懂哈...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被村民救醒之后,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是大明皇帝朱元璋。五年后,当他走出大山看到帝国的皇城应天府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穿越了。而此时的大明,已经成了‘日不落’帝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偏宠娇软姜眠当初凭着一张照片走红娱乐圈,照片里的女人美得旖旎清绝,看向镜头时慵懒肆意的笑容,令人过目难忘。偏偏除了这颠倒众生的颜值外演技却遭人闲话,全网称之花瓶美人,她却丝毫不在意太美了也怪我?关于颜...
大周仙朝,妖魔横行,乱象丛生。镇魔司镇抚司巡察司拱卫仙朝,颓势已显。十方妖魔王磨拳霍霍准备推翻人族统治。一百诸侯国你杀我夺,天下武道宗门如雨后春笋,纷纷崛起。就在这乱世来临之际,穿越者林英雄,绑定了佛法无边系统,成为一个和尚来到大周。斩妖除魔,武学晋升,镇压一方!一步步成为异世界万人敬仰的一代高僧,林英雄心中却是在不停呐喊贫僧只想早日还俗,多娶几房媳妇,体验一下古代三妻四妾的生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