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得不说,这青衣和小生都很是不错,妆容画的不错,身段也柔软,嗓子更是漂亮,看的周媚都不自觉的手指点着锦榻扶手打拍子而不自觉。
戏曲她很是喜欢,然后就是英文歌曲,戏曲是跟着自家老头子一起,每次见面下棋赢了她的时候,都会哼哼着智取威虎山的片段,很是搞笑。
“表姐喜欢听戏吗?”宣清蓉吃的饱了,无事可做就找周媚说话。
周媚抬手将她揽在自己怀里,“你可是觉得无聊了?”
“嗯,没意思,早知道今天就跟着大哥去京郊骑马了。”宣清蓉嘟囔着。
“偶尔听听还是很不错的,你还会骑马?”话说,她还从来都没有骑过呢,是不是以后找时间也试试?
“会呀,以前看大哥打马回府,我就特别的喜欢,前两年才求着大哥教会了我,只是我的骑得马很小,大哥说了,等我长大后,就给我换一匹高头大马,那样骑起来,才很威风。”
“你是女孩子,要威风做什么?”
“那也要,换上骑马装,英姿飒爽。”边说边被自己的话惹笑了。
等戏曲看完之后,尉王妃就安排众人去厅堂用午膳,前院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即使隔着拱门都能听得清楚,其中还有孩童幼嫩的欢笑声。
周媚被安排在和几位嫂嫂在一起,这一桌还有灵慧郡主和两位很是有派头的夫人,其中一位是护国公府的世子妃,另一位则是定国公府的世子妃。
定国公府世子妃纳兰氏芳华,是个很安静的女子,周身似乎都萦绕着一股淡淡的书香气,而她也确实出身大燕朝很有名望的书法大家纳兰家的嫡长女。
“常听二妹妹提起王妃娘娘,今日得以一见,果然是国色天香。”
“让甄世子妃见笑了,也只有这张脸还能拿出来见见人。”
“王妃娘娘过谦了,我还没有见过比王妃娘娘更出色的人儿。”
“我见过。”周媚抿唇轻笑,“国色天香在她的身上才是当之无愧,与之相比,我能有她十之三四也是好的。”
说到这里,在座的人都有些微的沉默,大概心里都有了计较。
毕竟在京城,没有什么事,是能瞒过人的,即使你心里是那样觉得的。
“能让王妃娘娘说出这样的话,看来那位女子当真是天下绝无仅有的。”
“是啊,连女子都不自觉地会被吸引,何况是男子了,恐怕以后会有大造化。”
说完,陈世子妃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她心里很明白周媚说的是谁,不就是她那位二弟妹家的庶妹么,她是没有见过那位庶女长得到底如何,但是若是周媚说的是真的,那个女子就当真是个危险了,不过习惯了深宅大院的腌臜和心思,她也明白,既然宜阳侯秘而不宣的维护着那位庶女,以后定是要送进宫里的,那样的话也好,至少不用让自己的夫君惦记着。
太过美丽的女子,本身就是罪孽,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也很难被容于世上。
想来她唯一的路,只有入宫一图。
加入是进了陈家,她宁肯冒着被世子爷一声厌恶的结局,也要率先让她顷刻间死掉。
相信很多人站在那个立场,都会这般做的。
☆、第100章,颠倒黑白
用过午膳之后,就先后有人离开,而周媚也因为要等着叶瑖,索性也就留下来了,反正早上的时候两人说好,他会亲自过来接自己的。
因为已经在娘家住了好几日,所以今儿赏花宴结束之后,宣绍凌就亲自驾着马车来接妻子回家了。
宣清蓉走的时候很是依依不舍,拽着周媚的衣袖嚷着,等天气好的时候就去王府找她玩,周媚点头之后,这才让自家兄长抱着上了马车,然后在尉王妃的欣慰眼神中离开了。
回来之后,吴王妃叹息道:“哎,也不知以后我那个女儿能不能遇到这么好的夫君。”
尉王妃有些无语,嗔了她一眼,“你也太着急了吧,你儿子都才十三岁,女儿不过才五岁,这就急不可耐了?我是恨不得女儿一辈子能陪在我身边,你倒好。”
“三嫂,你也太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你是现在女儿嫁到好人家里,万事无忧才会这么说吧,还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曾经,他是人人都能踩一脚的狗屎。现在,他是阎王爷的最强女婿。以后,他要换一个活法。阎王爷说记住,你是老子的女婿,以后尽可无限嚣张!...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九品纨绔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凌风在无聊时下载了一款名叫邪神养成的休闲游戏。但他却不知道,这款看似不起眼的游戏,竟连接着另一个神秘世界。而他在游戏中的行为,将映射到那个世界。...
简介关于书穿女主,现代千金小姐,学霸,听书穿越到书里,女配大翻身,女配斗女主,遇见到她一生所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莫名魂穿,悲催的成了个婴儿,吃喝不能自主就算了,这拉撒也得让人帮忙,她表示好羞羞。不过没关系,姐适应能力可是打不死的小强,分分钟就脸不红,气不喘的接受了。本以为她只要美美的,偶尔宅斗一下,再找个忠犬老公,从此辛福美满的过一生,没想到她竟然来到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既然老天给了她疯狂的机会,那她就要现在世界之巅。灵兽?腹黑魔妃很调皮...
简介关于吾妻甚妙耿星霜做了十四年的耿五姑娘,没想到有朝一日,这排行还得往后挪一挪,更没想到的是,多出的这一位堂姐,也仅仅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世事的展便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让人难以预料措手不及。在一众堂姐妹们都各自担心自己的终身大事时,耿星霜却是忙着与竹马灵鹄传书。去书倾墨兄,近日府中诸事繁多,心中委实烦扰,寝食难安,衣带渐宽,面黄枯,回书银百两,可购美食衣饰,可置面霜膏耿五额,耿六姑娘气结,她要的是银子嘛,对,她是喜欢银子,但是但是几日后,再次来书,换个称呼,随尔所思!去书倾墨哥哥白色灵鹄背上驮着一册书卷出现在窗前,上书玉瑶山行路记。耿星霜先是一喜,继而心中一凛一寒一惊,咬牙低声骂了一句,提笔刷刷的开始回信,笔锋锐利,张牙舞爪,恨不得眼前就站着那个永远一脸云淡清风的清俊男子,在他脸上刷刷刷的写上三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