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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景一沉默,看了看向正义,怀疑他老糊涂了,“你哪只眼睛看到了沈世勋是个服你管的,他就是个野人。”
“野人也总有收心的时候。”
向正义也为这号人物头疼过一段时间,但随着向南知怀孕,他找到了沈世勋,这才逐渐了解到这个男人的人品。
来古城务工,一无所有,没车没房,按理说见到他会自卑,会没有底气。
但他径直走向他,之前挨了无数次打,也不怕再被他揍,气度惊人。
“向总,你找我?”
向正义多看了他几眼,“我女儿怀孕了。”
沈世勋有片刻愕然,但眼神很快的变得坚定,他直视他,“向总需要我做什么?”
他当时那副气势,向正义有种错觉,他就算是让沈世勋自己捅自己一刀,他都能毫不犹豫朝着自己来一刀。
那晚的事,他也是被人下药,迫害,并非他所愿。
“我要你做什么,你就能做什么吗?”
向正义打量他,板着一张脸,“我要你娶了我女儿,要你入赘。”
“我可以娶。”
“你拿什么娶?”
“我有手有脚,我会……”
向正义觉得很可笑,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的女儿,有手有脚给一口吃的就能养活吗。
“我知道,你是向总,是古城的富。”
“你有你能给的,我也有我能给的。”
“你能给什么?”向正义讽刺道,“你一无所有。”
“我能给她我的全部。”
说完后,他补充,“但我不入赘,不吃女人的软饭。”
真是有骨气,但向正义才不管他这点不值钱的骨气,“那就先结婚吧,知知的孩子是向家的孩子,要名正言顺,不能来路不明。”
他要把宝贝女儿留在身边一辈子,沈世勋入赘是迟早的事。
沈世勋答应了结婚,却从未吃向家一粒米,没喝向家一口水。
除了认向南知是他干的,孩子是他搞的,他跟整个向家摘得干干净净。
向正义没有强势摁着他的头把他关住,也是因为心里很清楚。
——他身边不缺有能力的人才,人品比能力更加重要,这样的人来之不易。
人品好才能对他的女儿好,他的知知才能幸福一辈子。
而不是泡在宋泽的迷魂阵里,幸福几年,然后被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
有些结果是能够用肉眼看见的,向正义最爱通过现状去看长远的东西。
向景一头疼不已,“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你就算不满意宋泽,你也没必要让知知嫁给那样的男人。”
好的男人,整个古城由她挑。
“我不能让知知恨我,我也不能让宋泽太舒坦。”
向景一要上楼,向正义清了清嗓子,“让她在西贡待一段时间,你不要插手。”
向景一回头,眸光中深邃的瞳孔如混沌的旋涡,“爸……知知出事你知道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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