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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胜利后的返程就很轻松了,劳勃的旗舰上全是他的酒友,天气晴好大家每天都聚在甲板上喝酒吃肉,讨论这次征讨中谁谁谁的英勇事迹,连奈德·史塔克这个死守规矩的人也放松了下来。
“红袍僧”索罗斯本来以佣兵的身份是没资格上到旗舰的,但这次他也立了功准备受封,卫兵认识他是劳勃的酒友也就没有阻拦,上到甲板上就看到蓝礼举着史塔克家的寒冰巨剑在那研究,维特在旁边给大家解说:
“瓦雷利亚钢这种材质对于魔法的亲和力非常好。”
在场的众人都只知道瓦雷利亚钢武器坚韧无比,重量还比普通钢铁轻,不好的地方就是少和贵,其他特性一概不知,现在听到维特说和魔法有关,一个个都停下喝酒竖起耳朵仔细听。
维特向卫兵要来一把普通的钢剑,对着蓝礼说:
“我们一起用火焰披风!注意控制脚下,别把甲板烧起来。”
火焰披风,本来是个防御型的魔法,在身上连同衣物一起附带起毁灭系魔法,当敌人触碰到就会自动受到魔法攻击,之前在红堡和詹姆对决时就用过闪电披风。到了维斯特洛世界,不止身上能附带魔法,手上的武器也会一起。
维特和蓝礼两人走到甲板中间,身上燃起火焰,周围温度一下就热起来,两人各自的剑上也一起燃起了火焰。
索罗斯想到自己靠野火才能点燃武器,看到两人从头开始施展魔法,全身都是火焰,不禁感叹这才是真正魔法剑士。
魔法火焰的温度比普通火焰高得多,没过一会儿,维特手上的钢剑已经被烧得通红,慢慢变软弯垂下来。
两人停止魔法,维特用喷冰术给钢剑冷却,“啪,啪”几声,扭曲的钢剑承受不住魔法的璀璨断成几节掉在地上。
而蓝礼手上的巨剑寒冰被魔法点燃时,温度升高并没有变红,被蓝礼的喷冰术冷却只是“呲,呲”地蒸掉水汽冒出大量白色蒸汽,最后剑身凝结了一层白色的坚冰,蓝礼把巨剑往甲板上一杵,震掉坚冰,巨剑还是原来的模样。
蓝礼把巨剑寒冰还给奈德,瓦雷利亚钢武器对于魔法师来说是绝配,但蓝礼并不贪心,因为他和维特这几年一直在收购瓦雷利亚钢碎片,维特还说过随着魔法精深,以后自己就能造出瓦雷利亚钢。
随着这次战争的胜利,维特在派克城使用魔法大放异彩,他和蓝礼两位魔法师的名声很快就会传遍整个大6。只要不出什么意外,两人长大后肯定会是的一股势力。
有的贵族已经打起了买瓦雷利亚钢武器送给维特或者蓝礼的主意,但想了想钱包,还是舍不得,原本价格就贵,今天的事也会传出去,价格还要涨,而且就算有钱也找不到地方买。
魔法演示完,大家又各自开始喝酒,索罗斯找到维特,恭恭敬敬地行礼:
“维特爵士,不知道能不能教我魔法?”
“哈哈,当然没问题,不过不是教,我们互相交流。”
维特也想从他口中了解光之王一系的魔法,他们的火焰魔法和关于生命的魔法维特很感兴。
索罗斯虽然武艺出众,但魔法天赋一般而且心志不坚,先是学习光之王一系魔法,学不出个所以然被分配个苦差事:到维斯特洛大6传教,结果他放不下金钱和女人跑去干佣兵。也只有劳勃这种带头大哥性格可以收服这类人,按原本历史展,他在劳勃死后创立无旗兄弟会,继续以劳勃的名义反抗兰尼斯特家。
维特对劳勃问道:
“大哥,之前我给你那本《魔法的本质,从认识到入门》还在船上吗?”
这本书是维特写的,书里面内容介绍了魔法的型、质和属性,顶多算是科普类书籍,让不会魔法的人看过后也能大概看出哪些是魔法,哪些是其他自然现象,有魔力的人读完此书能做到控制体内魔力流动,此外就没有更深入的内容,不是什么稀罕物,真正高深的书籍都被蓝礼锁在风息堡密室里。
劳勃让詹姆·兰尼斯特去船舱拿。这本书维特把内页给劳勃后,他找来宫廷学士用上好的材料做了豪华封皮,开始还看得认真,结果还没看到一半就丢到一边喝酒去了,也不是什么秘密书籍,经过维特同意后红堡里面大部分人都传读过,这次劳勃带在船上只是书记官会记下国王喜欢的东西,作为国王随行物品之一。……
劳勃让詹姆·兰尼斯特去船舱拿。这本书维特把内页给劳勃后,他找来宫廷学士用上好的材料做了豪华封皮,开始还看得认真,结果还没看到一半就丢到一边喝酒去了,也不是什么秘密书籍,经过维特同意后红堡里面大部分人都传读过,这次劳勃带在船上只是书记官会记下国王喜欢的东西,作为国王随行物品之一。
索罗斯接过书,翻开华贵的封皮只扫了几眼便一副如视珍宝的样子,他以前学的东西参杂了大量光之王宗教内容,魔法十分之一都占不到。
“不用藏着,给其他人看也行,不过记得看完还给国王。”
维特让他还书给劳勃,就是找个理由让他和劳勃加深关系,让他留在劳勃身边,要不维特和蓝礼不在,劳勃身边连个会魔法的都没有。
此外还要让他放弃光之王的信仰和传教事业,专心跟着维特学魔法,维特不信一套现世直销洗脑**下去他能抗得住,以后再也没有“红袍僧”索罗斯,只有法师索罗斯。
~~~
兰尼斯特港是西境最重要的港口,堵塞在港口的残骸在泰温组织下飞打捞清理,钱花出去一点都不心疼,他是深刻知道钱生钱的道理,有了港口才能把钱再赚回到口袋。等回程舰队到达港口时泰温已经做好了迎接工作。
看着劳勃、泰温和史坦尼斯三人小声地谈话,维特知道他们又在商量怎么在比武大会捞一了。-这几天维特因为腰伤很难受,明白了男人的腰才是要害,废了腰等于废了整个人,连治疗魔法都没什么作用,这几天一直在研究原因。
普通士兵已经开始返回各自领地,留在兰尼斯特港参加比武大会的都是贵族和立功的士兵,港口各各旅店顿时人满为患,贵族们则住进了兰尼斯特家的凯岩城,泰温·兰尼斯特作为大6公认最有钱的人自然要好好招待。
宴会上泰温对即将举办的比武大会慷慨致辞,身后一左一右站着全副武装的两位骑士。
“魔山”格雷果·克里冈和“猎狗”桑铎·克里冈,他们家族是兰尼斯特的死忠,从爷爷辈开始在西境崛起的有产骑士,家徽是黄底三条猎犬,但行事作风残忍,连西境很多贵族都看不顺眼,所以家族中很多人的外号都是以狗来称呼。
维特看着身材高大的魔山心想:
【得想个办法把魔山卖给老丈人奥伯伦,是以利益和泰温交换还是直接天黑把他绑了?红袍僧也能单独对付魔山,但魔山这大块头,要在城堡里无声无息的搬运还是个大麻烦。】
这几年兰尼斯特家冲进红堡刺杀坦格利安王室的秘闻也66续续传了出来,其中也包括“魔山”亲手奸杀多恩公主和摔死她两个孩子的事。
奥伯伦亲王这几年在东大6当佣兵混得风生水起,他得知此事后不敢写信送到红堡问劳勃,怕走漏风声,就把信寄给了风息堡蓝礼,这是拜拉席恩家欠多恩的,几兄弟商量后答应找个机会把魔山“送”到多恩。
本章完
简介关于从天才到混子网文萌新再度执笔,2o年扑街巨着,绘写都市新篇章我曾是个天才,真的,可是,现在,我就是个弟弟。班花阿诚,这道题怎么做我题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再想想。校花阿诚,那个娃娃好漂亮啊,你帮我抓出来好不好?我再漂亮也不能当饭吃,我们先吃饭。美女老师阿诚,这篇论文你帮我看一下,看下有什么需要改的吗?我字体格式改成常见的宋体,标题加粗,行间距调整一下。豪爽警花阿诚,教我几招格斗术呗?我武功再好,也怕菜刀,你还是练点旁门左道吧。哎,为什么想当个混子就这么的难?我不就是长的帅了点,成绩好了点,家里有钱了一点吗?可这,能怪我吗?我真的只想安安静静地当个混子,混完这没有系统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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