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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子,还真是野蛮。
周家为了让周宁意学会辨别草本,三岁就把她丢进山里,花草树木没认清楚,抓野鸡、叉鱼的水准倒是京城一绝。
她动作粗鲁,找不到刀刃,直接用树枝剖来鱼肚,将内脏全部挖出来。
这个场景伴随着鱼的腥臭,恶心到程瑾言,他实在没忍住,把刚到肚子里的药全部吐了出去。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是他这样半残之人。吐完之后他几乎动弹不得,泪水不受控制地滑落。
更让人糟心的是,这个女人在一旁叨叨个没完:“你说你是不是败家,皇家有多少家财都得让你败光了。你知道这些草药多难采吗?你知道研磨草药和煎熬需要多少时间吗?你说吐就吐了,败家玩意儿!”
“……”
程瑾言决定,登上皇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周家满门抄斩,最好能把周宁意活埋!
还好周宁意有留一手的习惯,重从米葛中拿出的草药,坐在石墩上开始研磨:“你试着下来走走,总是躺着就瘫啦!”
程瑾言这回倒听话了,自己像只翻了壳的乌龟,耐心、坚持不懈地起身。躺的时间太久,他四肢疲软,双腿没有知觉。
歪倒一边。
周宁意不愧是练武之人,反应极快地抄起他的臂弯。但是她力度太大,险些要把他的胳膊卸掉。
程瑾言痛不堪言,虚汗罩了一层。
“你还是坐下吧,伤口再裂开,可真没得治了。”她搀扶着他坐回去,“本来我不想告诉你的,但是看你这么可怜。”
她从草垛子下搜出一半烤好的叫花鸡:“先吃点儿我的命根子吧。”
“……”程瑾言的确饿了,看到叫花鸡下意识咽了咽口水,“你能说点儿好听吗?”
怎么就命根子了,真扫兴。
她看着面前容颜清隽的男子双手捧着半只叫花鸡,即便衣衫破烂、髻松散,依然遮不住他的举世无双。
周宁意一向沉迷美色,尤其是京城第一美男。
程瑾言抬眸寒光难掩,但随即换成一副温润的样子:“能麻烦你帮我个忙吗?”
他态度柔和,又长得十分好看,让周宁意在这一瞬间忘了他是个双手在血色染缸里灌过的人,鬼迷心窍地誓“他说什么都答应”般点了点头。
“帮我送信给顺天府,或者找到巡逻的官兵,就说我在这里,需要人来接我。”
“可那样我就要下山,你一个人……”
“你在这里这么久,也无人来过,不会有什么事的。”他说得真挚,周宁意再一次失了心智。
“那好,我到山脚去送信,你不要乱走,等我回来。”
程瑾言史无前例的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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